协会会员及相关精算师:
根据《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《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取得中国精算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及协会会员,应依法履行资格证书登记义务,参加会员继续教育年检考核,并由协会建立诚信档案。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职业登记管理,现就2025年度会员继续教育学分申报及诚信记录登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教育学分申报
(一)考核范围
1.正精算师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15学分,其中本年度或上年度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学分不得低于3学分。精算师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精算教育的,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2.其他正会员、准精算师、准会员。自愿参加继续教育,无最低学分要求。自愿参加继续教育人员,也可进行学分申请。
(二)学分标准
详见《2025年度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学分核算标准》(附件1)。申请继续教育学分人员,请根据上述标准,如实申报学分。
二、会员诚信记录登记
(一)登记人员范围
取得中国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精算师(含正精算师、准精算师)。
(二)登记内容
主要包括良好行为、提示行为、不良行为,详见《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法》(附件2)。本次须完成2025年度诚信记录登记工作,后续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,出现相关情形,请及时填报。
三、学分申报及诚信记录登记时限
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,完成学分申报及诚信记录登记。
四、学分申报及诚信登记方式
请扫描下方二维码,使用会员编号登录(或注册)“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”小程序后,进入“我的”栏目,选择“我的学分”、“诚信记录”进行学分申请及诚信记录登记,具体操作请详见《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小程序操作说明》(附件3)。
(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小程序)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关于继续教育考核周期、豁免条件等,具体详见常见问题答疑(附件4)及《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(附件5)。
(二)如需咨询相关问题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,添加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微信号。此微信号为精算师协会会员答疑等服务专用账号。
添加企业微信号,请在“发送添加朋友申请”处注明“个人正会员/个人准会员+会员编号+姓名”。
(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号)
联系电话:010-66253331
010-66253332
会员部邮箱:huiyuan@e-caa.org.cn
附件:1.2025年度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学分核算标准表
2.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法
3.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服务小程序操作说明
4.常见问题答疑
5.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
